福利金實施辦法

2017年1月1日 生效

一. 生日禮金
1. 發放對象:生日當月1號到職滿三個月之職工。
2. 金額:500元。
3. 每個月10號前,由會計統一匯入生日職工之帳戶。

二. 結婚禮金
1. 發放對象:結婚當日到職滿三個月之職工。
2. 金額:2000元。
3. 雙方皆為公司職工時可分別請領。
4. 由申請職工持結婚證書影本向行政人員辦理。
5. 每位職工限請領一次。

三. 生育補助
1. 發放對象:生育或懷孕十二周以上之流產,當月到職滿六個月之職工。
2. 金額:3000元。
3. 由申請職工持出生證明影本向行政人員辦理。
4. 每位新生兒限請領一次。

四. 喪葬撫卹
1. 發放對象:事發當時到職滿一個月的職工。
2. 金額:
 i. 本公司職工不分級職一律5100元。
 ii. 職工眷屬(父母、配偶、子女)1700元。
3. 由申請職工或其眷屬持死亡證明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向行政人員辦理。
4. 同一案件限申請一次。
5. 若為公司同仁,依照法定繼承人順序給予喪葬撫卹。

五. 上列補助其他注意事項
1. 本辦法公告生效日之後發生之事項方可申請。
2. 申請各項補助時均應於事發後三個月內為之,逾期以棄權論。
3. 各項補助應具實申報,如事後發現申報不實,除追回已領金額外,並停止其二年享受福利之權利,若再犯者永遠停止其享受其福利權利。
4. 各項補助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i. 同仁到職日前所發生之事項。
 ii. 離職後不得申請,唯離職前提出申請但尚未通過者不在此限。
 iii. 因本條第三項遭到停權之職工。
 iv. 因自殺、犯罪、鬥毆致死者。

六. 福利金點數發放
1. 每年發放福利金點數。
2. 前一年12月31日前,福委會估算下年度可發放金額、訂定發放日期,並公告細則。